香港公司尽职调查
根据香港新公司法条例。所有香港公司,无论新设立还是旧公司,做好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备案存档,都需要及时完成公司打击洗钱/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尽职调查。所有董事、股东及最终受益人的自然人是否政治人物、是否恐怖分子或关联人士、是否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/地区,反洗钱尽职调查内容如下:
A. 股东为公司提供资料:
1, 注册证书、商业登记证、NNC1、NAR1等所有提交政府文件扫描件
2, 最终受益人近期三个月之内的地址证明(必须有受益人姓名、地址、日期)、护照扫描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受益人KYC尽职调查
3, 填写KYC表格股东部分;
4, 架构图
5, 经营业务性质
6, 资金来源
B. 股东为个人提供资料:
1, 个人股东近期三个月之内的地址证明(必须有股东姓名、地址、日期)、护照扫描件、身份证扫描件
2, 填写KYC表格股东部分;包括个人资金来源、雇佣公司、岗位
C. 董事:
1,身份证和护照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、近三个月之内地址证明文件(必须有新董事姓名、地址、日期)
2,填写KYC个人表格并签字。
D. 提供香港公司业务性质,字符加标点符号不超过29个